2021 第二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业大赛
第二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业大赛, 海外人才创业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主题
天下英才 津等你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6月至9月。
三、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天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主办单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天津市金融工作局、天津市欧美同学会(天津市留学人员联谊会)、渤海银行天津分行;
承办单位:
(一)总体承办单位:中国北方人才市场;
(二)分组赛承办单位:武清区、西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智能与新经济产业促进局、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一核)、滨海高新区国际创业中心留创园、泰达国际创业中心留创园、武清开发区留创园、赛达生产力促进中心留创园;
合作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大学校友会、南开校友总会、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
四、参赛组别
本赛共分5个组别,分别为信创组、生物医药组、新能源新材料组、高端装备制造组和综合组。
五、参赛条件
报名主体应为3人及以上的人才团队,团队带头人对参赛团队负主要责任。参赛团队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团队核心成员结构合理,应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核心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一位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海外创新创业经验的成员;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有在津创业的强烈意愿。
(二)团队参赛项目尚未在津注册成立企业;拥有完整的商业计划书,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成果领先,拥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现产业化。
(三)团队核心成员应拥有对其参赛项目相关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因不当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四)已在首届“海河英才”海外人才创业赛中获奖的项目不得再次参赛。已报名参加本赛的项目,不可兼报第二届“海河英才”创业大赛其他板块赛事。
六、报名方式
通过海外人才创业赛官网(http://hwcyds.tjrc.com.cn)注册报名,名额不限。
七、赛程安排
(一)报名
6月中下旬至7月31日,通过海外人才创业赛官网报名。
(二)材料初筛
8月上旬,各分组赛承办单位对报名项目材料进行初筛,符合报名条件的即可进入选拔赛。
(三)选拔赛
8月中旬,通过线上开展选拔赛,由各分组赛承办单位负责。从全市高层次人才专家库中遴选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每组最终选拔出20个左右优质团队,共约100个团队进入决赛。
(四)总决赛
9月上旬,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总决赛。总决赛以分组方式进行,每组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1、3、5名。再从5名一等奖中评选出特等奖1名。
(五)颁奖仪式
9月中下旬,举办第二届天津市“海河英才”创业大赛颁奖仪式,届时为本赛事获奖项目现场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奖项、奖金及支持
(一)奖项设置
大赛共设奖项45名,包括特等奖1名,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中,特等奖从5名一等奖中产生。
(二)奖金及支持
1.现场奖金。特等奖10万元,一等奖4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2.落地奖金。特等奖30万元,一等奖16万元,二等奖8万元,三等奖5万元。
获得条件:项目应于报名后一年内在津注册企业,企业主营业务应为大赛获奖项目;团队带头人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部分核心成员稳定在津工作,核心成员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50%。满足以上条件的,经市、区人社局认定发展良好后,分2年发放落地奖金,每年发放50%。
3. “项目+团队”重点支持服务。对一年内落地的获奖项目,可优先推荐申报市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入选后按相关规定可享受相关支持和服务政策措施。
4.留学人员企业升级培育计划支持。成功落地的获奖团队,可纳入我市留学人员企业升级培育计划,建立“一企双师三员”培育机制,给予企业精准引才、素质培养、导师辅导、撮合对接、金融服务等全周期、全链条、全要素培育、支持和服务。
5.推荐参加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符合报名条件的参赛项目,可推荐参加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海外(境外)赛。
(三)推荐渠道奖励
鼓励有海外创业项目资源的机构(组织)和个人积极宣传推介本赛,推荐3个以上团队参赛并至少有1个团队进入决赛,每有1个团队进入决赛,即可获得2000元奖励;推荐团队在决赛中获得特、一、二、三等奖的,可再相应获得每个团队4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政府公职人员不予发放推荐渠道奖)。
九、工作分工
(一)市人社局负责本次赛的统筹策划、总体安排。制定大赛方案,推动大赛进程;与协办单位、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支持大赛;负责大赛的宣传推广;负责协调解决大赛中的各项问题。
(二)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作为海外人才创业赛的总体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大赛官网建设;负责赛事活动具体落实工作;负责海外人才创业赛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各承办单位负责各分组赛的具体落实工作,并承担发生经费,包括项目征集、材料初筛、选拔赛、服务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总决赛、颁奖典礼等各项工作;负责对接区人才、科技、招商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项目跟踪落地,对落户本区的参赛项目给予政策、资金等各项支持;负责获奖项目落地后的服务和评估,并承担50%的落地奖金。
具体安排为:信创组由高新区智能与新经济产业促进局会同高新区人社局、高新区国际创业中心留创园承办;生物医药组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会同泰达国际创业中心留创园承办;高端装备制造组由武清区人社局会同武清开发区留创园承办;新能源新材料组由西青区人社局会同西青赛达留创园承办;综合组由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会同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一核)承办。
(四)请天津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天津市欧美同学会(天津市留学人员联谊会)协助做好海外宣传推广工作;请天津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做好获奖项目的融资服务相关工作。